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组织建设,壮大团员队伍,为共青团注入新鲜血液,根据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有关规定,结合团省委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团员发展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标确认
各学院团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做好发展团员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政治思想过硬、学习努力刻苦、积极要求上进,在校期间无挂科记录及违纪处分记录的青年学生提交《入团申请书》(见附件1),在收到申请书后,团支部在一个月内安排专人对申请人进行谈话考察,了解其基本情况。
在谈话考察后,由团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并在申请人团支部和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以支部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信息汇总为《发展团员计划确认表》(见附件2)后上报学院团委。
二、计划申报
各学院团委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本着自愿原则,突出政治标准,科学研究制定本学院2021年发展团员计划。
请各学院团委于4月6日下午15:00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发展团员计划确认表》报送至学校团委H617李老师处。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提交团员发展计划后,学校团委将根据团省委分配的入团编号总数、各学院团委申报人数、团员人数、拟计划发展人数以及平时团建工作基础等指标,确定下发各学院实际发展团员编号数量。
要坚决杜绝全员入团、突击发展等现象,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此次申报的2021年度团员发展编号名额,原则上各学院团委需100%完成。
(二)入团积极分子确定后,学院团委应当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和考察,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
(三)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校团委将集中组织全校入团积极分子团课培训、新团员入团宣誓等活动。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525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