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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哈尔滨工业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1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落实团中央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相关要求,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思政工作优良传统,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及时发现和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全校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不断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按照校本部通知,校区团委决定启动2020—2021年度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优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支部系列奖项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系列奖项

2.十佳青年志愿者

3.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系列奖项

4.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系列奖项

5.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6.抗疫志愿服务奖

(三)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五四奖章

该奖项是校团委授予全校团员青年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二、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11日

公布评选2020—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4月11日-4月15日

校区各学院组织申报、审核,公示初审结果

4月15日

学院上报“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4月16日-4月18日

深圳校区团委审核评选结果、部分奖项校区联评

4月19日

相关评优结果上报校本部

4月20日-4月26日

哈工大团委审核五四评优评选结果

4月27日

公示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广泛开展“找卓越、讲卓越、评卓越、求卓越”学生评议系列活动,挖掘学生的闪光事迹、点亮学生的闪光品格,根据评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发展性评议原则推选一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二)各学院要根据《附件1:评优奖项设置标准及评优表格》的具体要求,认真核查申报者是否具备申报资格、学习成绩及青年大学习参与率等是否符合申报要求、事迹材料等是否属实等,确保硬性标准符合相关要求。

各学院需组织各标兵奖项联评,具体评审方式由学院团委确定,同时需在全院范围内对评选情况进行公示。

(三)各学院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4月15日12:00前统一报送至hitsztw@163.com,逾时不候。

所有文件请按附件5文件夹样板格式进行整理,邮件主题采用“哈工大五四评优+学院”统一命名,注意标兵类及五四奖章类需额外提供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1年4月11日

(联系人:李钊颖,电话:2692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