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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21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3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工作制度创新,提升学生工作质量与内涵,现组织开展2021年学生工作课题研究的资助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体专兼职学生工作者

二、选题范围

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生工作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也可自选课题。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21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规定的内容。申报书需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itszstudent@hit.edu.cn。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

(二)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评审组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课题名单并公示。

四、结题验收

(一)课题项目开展采用一项一议的方式,由课题发布方与申报方协商课题结题成果形式。

(二)课题成果以工作平台建设(辅导员工作室等)、精品项目建设、调研报告、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等为主。建设工作平台或精品项目应提交项目建设规章、活动记录以及相应成果;调研报告必须真实、客观、深入地反映实际情况,并提出可操作、可推广的工作改进方案;工作制度与实施方案应具有较强的系统性、针对性,可正式发布实施。

(三)研究成果形式可为公开发表或者出版的研究报告、论文、相关工作文集等。课题负责人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获得项目经费资助而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应标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生工作研究课题资助”字样。

(四)项目研究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21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3),由学生工作部(处)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可采用答辩、现场考察、书面评审等不同形式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予以结题并发放结题证明。

五、课题管理

(一)研究课题负责人每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任务书必须由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印章后方可申报。课题负责人要认真对待研究工作,凡申报本年度课题未结题人员,不能申报下一年度课题。

(二)共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若干。项目研究时间最长为1年,对逾期未结题的,或有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撤销并停止使用课题经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该专项研究课题。

(三)课题设立专项研究资金。重点项目20000元、一般项目5000元至10000元。在研期间,课题经费按照50%的比例预拨,其余50%待通过结题评审后支付,结题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课题不再支付其余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课题申报资格。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依照预算项目(图书资料费、文具费、调研费、成果打印费及发表论文版面费补贴等)进行开支。

(四)每年10月份,对各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1.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是否按计划投入了力量;2.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计划的要求;3.资助经费开支是否合理。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方可实施:1.更改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2.变更课题名称;3.变更成果形式;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5.延期结项或提前结项;6.因故终止或撤销项目。

(六)对于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学生工作部(处)将定期以论文集的形式出版,以扩大研究成果的应用范围。

(联系人:王博儒 联系电话:0755-26407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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