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检测到您在用IE老版本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访问,为帮助您获得更好的体验,推荐使用chrome,搜狗,IE11等浏览器或更换至360极速模式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4        点击数:

各学部: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24113号相关要求,现就校区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学籍在深圳校区的2021级(五年制)、2022级、2023级、2024级在读本科生。

二、评定程序

(一)发布评选通知

94日,校区发布评定工作通知;

(二)学部评选

95-918日,各学部根据评定办法与评定通知,公布各单位评选方案与评选细则,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定工作;

(三)学部公示

918-924日,各单位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并在学工系统完成审核;

(四)校区审核

924-930日,学生工作部(处)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五)发放奖学金

校区统一发放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获奖证书。

三、评选组织

(一)校区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协调和结果审核工作。

(二)各学部成立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组长由学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学部党委副书记、教学副主任担任,成员应包含辅导员、班主任、教学秘书、学生代表等,负责学部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奖学金评选工作作为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激励先进的重要途径;

(二)所有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出单位,即参评学年就读单位进行评审;

(三)各单位务必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结果须在各学部公示至少7天。同时,严格按照程序,确保按时完成评定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2594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55-8654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