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24〕113号相关要求,现就校区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学籍在深圳校区的2021级(五年制)、2022级、2023级、2024级在读本科生。
二、评定程序
(一)发布评选通知
9月4日,校区发布评定工作通知;
(二)学部评选
9月5日-9月18日,各学部根据评定办法与评定通知,公布各单位评选方案与评选细则,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定工作;
(三)学部公示
9月18日-9月24日,各单位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并在学工系统完成审核;
(四)校区审核
9月24日-9月30日,学生工作部(处)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五)发放奖学金
校区统一发放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获奖证书。
三、评选组织
(一)校区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协调和结果审核工作。
(二)各学部成立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组长由学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学部党委副书记、教学副主任担任,成员应包含辅导员、班主任、教学秘书、学生代表等,负责学部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奖学金评选工作作为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激励先进的重要途径;
(二)所有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出单位,即参评学年就读单位进行评审;
(三)各单位务必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结果须在各学部公示至少7天。同时,严格按照程序,确保按时完成评定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9月4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55-8654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