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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关于公开选拔兼职团委副书记的通知
作者:李钊颖        发布时间:2025-04-08        点击数:


为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校区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配齐建强专兼挂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更好地组织和开展共青团各项工作,经校区团委研究决定,现将校区团委兼职副书记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思想上进,素质优良的青年干部、教师和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选拔名额

教师兼职副书记2名,学生兼职副书记3名。

三、选拔方式

组织推荐或个人自愿报名。

四、选拔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决策部署,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二)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统筹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报名教师兼职副书记的原则上应参加工作两年或以上,具备硕士或以上学历。报名学生兼职副书记的应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四)报名者需自觉协调课业或工作任务,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五、选拔流程

(一)自愿报名。符合选拔条件的老师或同学按要求填写“校区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兼职副书记候选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经学部(学院)团委审批后,于2025年416日(星期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itsztw@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校区团委兼职副书记”,纸质报名表报送至校区团委H619办公室李钊颖老师处。

(二)考核测评。校区团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考核测评,按一定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校区团委组织校区相关职能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综合考察意见以及考察对象本人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确定最终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正式公布。校区将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校区党委审批,行文任用。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兼职副书记任期一般为1年教师兼职副书记任期一般不超过2年。兼职副书记不占编制,不转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不对应行政级别。

(二)校区将对兼职或人员实行中期及任期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将考核结果送所在单位综合运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教师副书记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副书记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递交报名表后请扫码加入QQ群,将在群中发布后续招聘流程通知。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5年48


(联系人:李钊颖,电话:0755-2692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