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为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激励全校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校区团委决定启动2024-2025年度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优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红旗团委、先进团委(奖项评选细则另行发布);
2.十佳团支部、十佳团支部提名;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支部。
(二)个人奖项
1.十佳团员、十佳团员提名、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干部提名、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青年志愿者提名;
2.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
3.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
4.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三)学生五四奖章(集体)
授予全校团员青年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二、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7日-4月10日 |
校区各学院组织申报、审核,公示初审结果 |
4月11日 |
深圳校区团委审核评选结果、对部分奖项进行校区联评 |
4月12日 |
相关评优结果上报学校本部 |
4月15日 (拟定) |
学校本部团委审核五四评优评选结果并公示 |
4月25日 (拟定) |
深圳校区团委公示校区五四评优结果 |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广泛挖掘身边人的闪光事迹、点亮同学的闪光品格,根据评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推选一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二)各类命名要规范,例如团支部命名统一(本科生,班级统一使用教务部编制的班级号,举例如xx学院2101101班,xx学院2101102班团支部;研究生,班级统一规范为:某年级+某专业+硕士生/博士生+某班,如xx学院2021级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生1班,xx学院2021级计算机技术专业博士生2班团支部)。
(三)各学院要根据《附件1-2》的具体要求,认真核查申报者是否具备申报资格、事迹材料等是否属实等,确保硬性标准符合相关要求。若校区审核发现有不符合标准情况,将直接取消推荐资格。
各学部需组织各标兵类、教师类、五四奖章类奖项联评,具体评审方式由学部团委确定,同时需在全学部范围内对评选情况进行公示。
(四)各学院请按照《附件1:评优奖项设置及比例》,计算本学院申报名额,根据《附件4:学部(学院)评审步骤》于4月10日下午16:00前统一报送至hitsztw@163.com,注意标兵类、教师类、五四奖章类需额外提供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联络人:李钊颖,刘伟,0755-26920634,0755-86523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