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代表、研究生代表:
为充分发挥校区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广东普通高等学校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指引》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现面向校区学代会学生代表、研代会研究生代表(以下统一简称为“学生代表”)开展提案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
二、提案要求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校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校区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提案名称、提案内容、提案调研、建议措施等。提案应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要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实施建议,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请认真阅读大会提案要求(见附件1)后按照提案征集流程开展调研、撰写、提交《大会提案表》(见附件2)。
三、提案征集流程
(一)提案培训
提案工作委员会对各大会学生代表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往年的优秀提案以及建议方案为主,培训时间为10月2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提案征集
各学生代表组成3-4人小组进行提案撰写,每组应包含一位提案撰稿人,以及至少两位附议人,在各代表团的指导下确定提案方向(提案范围详见附件1),并针对提案内容开展实地调研后开始提案撰写。请各位学生代表明确调研范围,本次为实名制调研,请勿在社交媒体上采用无范围、匿名调研。
(三)提案讨论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组织代表团团长、委员候选人就提案内容开展分组讨论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提案审议
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各学院代表团对学生代表提出的提案草案进行审议,通过后报提案工作委员会,未通过的视为废案。
(五)提案生效
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提案讨论会的结果,对内容相同、相近的提案进行整合归类并案,对选题较好、内容有待充实的提案进行修改充实,对不符合立项规定的提案进行沟通说明。同时召开提案工作专题会议,对整理合并后的草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成为正式提案,未通过的视为废案。
(五)提案答复
交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提交校区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校区相关部门根据提案内容说明现存问题、改进计划后,召开提案答复会对提案处理结果进行答复,并在代表大会上向学生代表进行汇报。
二、工作要求
(一)各代表团应充分认识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全体学生代表应牢记自身使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严格遵照提案工作要求,主动深入广大同学中,广泛收集意见,科学调查研究,深入思考酝酿,形成一批围绕校区工作中心,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反映同学真实愿望,具有可行性、建设性的高质量提案。具有代表性提案将择优推荐参加各类评奖。
(二)每份提案内容实事求是且具备一定代表性,要求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主题鲜明,内容简单扼要,并条理清晰。纸质版须确保提案人和附议人签名,电子档需命名为“提案方向+学院+姓名/姓名/姓名”交至各代表团团长。
(三)各代表团将提案整理好后交由学院党委、团委审议后,电子版材料于11月10日(星期五)12:00由学院团委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学代会提案:studentsunion.sz@hit.edu.cn;研代会提案:hitszyanhui@163.com),邮件名命名为“学代会/研代会提案汇总+XX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