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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的通知
作者:李钊颖        发布时间:2024-07-03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扎实推动广东县镇村高质量发展,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的通知》,现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安排

(一)赛事重点领域

大赛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等4个领域分别举办创新创业专项赛事和交流活动。其中,科技创新专项活动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在福建省漳州市举办,数字经济专项活动在江西省共青城市举办,社会企业专项活动和综合交流活动在天津市举办。专项赛分组别开展,分设创新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二)赛事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查。项目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创青春”网站(cqc.yeeol.com)注册报名,由全国组委会按照大赛章程规定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其中乡村振兴专项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科技创新专项报名截止时间暂定8月1日,数字经济专项报名截止时间8月9日,社会企业专项报名截止时间8月31日。各项目需要在截止时间之前进行系统报名并同步填写《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路演PPT,打包发送至校区团委邮箱hitszyouth@163.com。

2.比赛安排。大赛原则上分为初赛、半决赛和决赛等环节。评审委员依据评审标准,根据项目情况,评定获奖项目,确定获奖等次,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给予相应奖励。

二、其他说明

1.参赛人员须为中国公民,年龄40周岁(含)以下。以团队形式申报的,总人数不超过5人。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创新组指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初创组指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成长组指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

3.赛事服务方面,主办方将根据大赛赛程安排及时把半决赛入围项目名单反馈至各地市团委、各高校团委,鼓励各地市团委及高校团委积极联系对接参赛项目。团省委将结合贯彻落实广东“百千万工程”的相关部署举措,为参赛项目提供赛前辅导、政策扶持等服务。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473日        


(联系人:李钊颖,电话:0755-26920634;徐成昊,电话:15064149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