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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钊颖        发布时间:2024-04-09        点击数:

各基层团委:

为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及时发现和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全校团员和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校区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工作。

一、评优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红旗团委

2.先进团委(以上两种奖项评选细则另行发布)

3.十佳团支部、十佳团支部提名奖

4.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支部

(二)个人奖项

1.十佳团员、十佳团员提名奖、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干部提名奖、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青年志愿者提名奖

2.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

3.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

4.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三)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

该奖项是学校团委授予全校团员青年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二、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9日-4月15日

校区各学院组织申报、审核,公示初审结果

4月16日-4月18日

深圳校区团委审核评选结果、对部分奖项进行校区联评

4月18日

相关评优结果上报学校本部

4月19-4月24日

学校本部团委审核五四评优评选结果并公示

4月25日

深圳校区团委公示校区五四评优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广泛挖掘身边人的闪光事迹、点亮同学的闪光品格,根据评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推选一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二)各学院各类命名要规范,例如团支部命名统一(本科生,班级统一使用教务部编制的班级号,举例如xx学院2101101班,xx学院2101102班团支部;研究生,班级统一规范为:某年级+某专业+硕士生/博士生+某班,如xx学院2021级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生1班,xx学院2021级计算机技术专业博士生2班团支部)。

(三)各学院要根据《附件1:评选标准及程序》的具体要求,认真核查申报者是否具备申报资格、学习成绩及青年大学习参与等是否符合申报要求、事迹材料等是否属实等,确保硬性标准符合相关要求。若校区审核发现有不符合标准情况,将直接取消推荐资格。

各学院需组织各标兵奖项联评,具体评审方式由学院团委确定,同时需在全院范围内对评选情况进行公示

(四)各学院请按照《附件2:评优奖项申报比例》,计算本学院申报名额,根据《附件3:材料提交说明》于4月15日下午14:00前统一报送至hitsztw@163.com,注意标兵类、教师类、五四奖章类需额外提供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联系人:李钊颖,电话:2692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