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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榜样库及院级榜样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钊颖        发布时间:2023-09-04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贺信精神为引领,传承并发扬“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思政工作传统,发挥朋辈榜样示范作用,引领青年学生不断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校区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度校、院两级榜样库推荐工作,请各单位积极推荐校级先进典型,并将本单位榜样库信息更新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榜样申报类别

(一)个人榜样

1.思想领航榜样

在校期间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包含但不限于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投笔从戎等方面;或面对贫困、疾患、自然灾害等各种困难或挫折,通过个人努力传递自立自强的精神和影响,能够在学生群体中引领良好思想氛围的个人。

2.志愿公益榜样

在校期间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公益活动,长期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且表现突出,在此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取得突出成就,包含但不限于志愿服务、西部支教、无偿献血、帮困助学、公益环保等方面,能够带动学生群体参与志愿服务、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精神的个人。

3.创新创业榜样

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此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自主创业、创新研发、学科竞赛等方面,创新作品获得国家专利或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创业企业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提高学生群体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积极性的个人。

4.学术科研榜样

在校期间学业优良,在年级或班级名列前茅,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成绩、论文课题、学风带动等方面,积极向各类学术期刊投稿并有优秀学术作品发表,荣获国家级、学校奖学金,乐于在学风建设、学习生活中帮助同学,能够作为范例分享,激发学生群体学习热情的个人。

(二)集体榜样

在校期间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对全体青年和学生组织起到榜样引领作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立德树人榜样

全体同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参与“青年大学习”等理论学习成效显著,成员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的集体。

2.学风优良榜样

全体学生学习勤奋,班风学风优良,课堂出勤率高,课程不及格率低,无违纪、作弊行为,班级平均学习成绩和获奖学金人数比例居年级前列,不及格人数比例低于年级平均水平的集体。

3.实践育人榜样

全体同学积极向上,在校园文化、国际竞赛、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并在校内形成一定引领作用的集体。

二、成员推荐条件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模范,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的模范,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模范,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模范,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

6.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榜样推荐流程

(一)院级榜样库成员推荐由学院团委把关,报校区团委备案。校级榜样库由学院团委推荐,经校区团委审核后公布。所有个人和集体榜样在上报校区团委前均需经所在学院党委审核。

校级榜样库成员推荐名额:学生人数超过1000的学院:1-3个集体,4-6名个人,每个类别不超过2个;学生人数超过500的学院:1-2个集体,2-4名个人,每个类别不超过2个;学生人数不超过500的学院:0-1个集体,1-2名个人,每个类别不超过2个。

院级榜样库成员推荐名额(不含校级榜样库成员)暂不做具体名额要求。

(二)校、院级榜样库推荐人员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榜样库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校级榜样库推荐人员另需提供1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见附件2),并提供照片1张(个人照片长宽比3:4,集体照片长宽比4:3,能够体现当代青年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请各学院在10月9日(星期一)将上述材料打包发送至hitszyouth@163.com。

注意:照片和事迹按“序号+××学院+××同学/集体”格式命名,邮件主题注明“××学院榜样库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

(三)校区将选拔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宣传,相关工作具体另行通知。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联系人:李钊颖,电话:2692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