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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激扬青春梦 奋进新征程”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六届合唱比赛的通知
作者:李钊颖        发布时间:2023-10-25        点击数:

各部、处、直属单位、学院、研究院:

为丰富师生课余文化生活,集中展示校区师生斗志昂扬、奋发有为、蓬勃向上的新时代精神风貌,校区决定举办第六届合唱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梦 奋进新征程

二、比赛时间

11月下旬

三、比赛地点

师生活动中心

四、主办单位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工会

五、比赛方式

(一)参赛队伍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合唱队伍参赛,合唱队伍人数为60-100人,需指定一名学院老师作为负责人,并确定一名学生作为领队。参赛人员需为我校注册师生,其中教师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唱团人数的20%,人数不足的学院可联合组队,但不可超过上述人员规模。

校区将为每支队伍提供不超过2000元经费(实报实销)。

(二)比赛内容

每支参赛队演唱两首作品,一首为必选曲目,需在《合唱比赛曲目库》(附件1)中选择并报组委会审定,自选曲目由合唱团自行选取,紧扣活动主题,报送组委会审核。总演出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包括上台、下台时间,超出规定时间将予以扣分)。

(三)比赛形式

混声合唱,至少包含两个声部且必须配有一名指挥,指挥可不计入合唱团人数。可根据作品设计领唱、朗诵、手势、舞蹈等表演,但不可增加合唱团员以外的表演人员。

现场演出可采用器乐现场伴奏或合成音乐伴奏。器乐现场伴奏以钢琴为主,伴奏人员不超过3人,不计入合唱团人数。合成音乐伴奏需提供相应音视频文件,不得出现人声。

(四)奖项设置

比赛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所指导的团队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师,颁发相应的优秀指导教师奖(每支队伍不超过2名)。组委会有权视参赛情况适当调整奖项数。


附件:

1.《合唱比赛曲目库》

2.《合唱比赛评分规则》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工会

2023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