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检测到您在用IE老版本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访问,为帮助您获得更好的体验,推荐使用chrome,搜狗,IE11等浏览器或更换至360极速模式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更新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的通知
作者:李钊颖        发布时间:2023-11-21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进一步支持校区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体系构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更新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有意向指导学生社团的校区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思想政治类、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感性;

(三)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四)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心学生工作,关爱学生成长;

(五)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主要职责

(一)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二)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

(三)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管理与激励

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最多指导2个社团。选聘成为社团指导教师后,其指导社团情况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中,工作量参照担任班主任标准核算认定。

五、申报方式

指导教师的入库实行单位推荐和个人自愿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审核推荐。请有意向的教职工于128日(星期五)12:00前填写《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请表》(见附件1),经业务指导单位、所在基层党委审核后,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至hitsztw@163.com,纸质版交至H栋617张三立老师处,经教师工作部、校区团委备案后,申报流程完成。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31121

(联系人:张三立,电话:2690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