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进一步支持校区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体系构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更新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有意向指导学生社团的校区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思想政治类、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感性;
(三)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四)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心学生工作,关爱学生成长;
(五)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主要职责
(一)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二)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
(三)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管理与激励
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最多指导2个社团。选聘成为社团指导教师后,其指导社团情况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中,工作量参照担任班主任标准核算认定。
五、申报方式
指导教师的入库实行单位推荐和个人自愿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审核推荐。请有意向的教职工于12月8日(星期五)12:00前填写《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请表》(见附件1),经业务指导单位、所在基层党委审核后,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至hitsztw@163.com,纸质版交至H栋617张三立老师处,经教师工作部、校区团委备案后,申报流程完成。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3年11月21日
(联系人:张三立,电话:2690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