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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校区学生参加2024年暑期“大学生社区实践”基层岗位体验活动的通知
作者:李钊颖        发布时间:2024-06-26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校区团委拟招募一批优秀大学生前往南山区、宝安区相关街道社区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基层岗位体验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校区全体在籍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三)学有余力,至少可参加15个工作日以上的集中报到类工作项目;

(四)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五)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六)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荣誉或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青马学员等优先录用。

二、实践内容

赴宝安区、南山区相关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担任兼职团干部、青年干事,发挥高校专业特长和人力资源优势,围绕基层重点工作领域,创造性培育实施工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参与社区治理。深入社区,结合社区居民需要,围绕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计献策,贡献青春力量。

(二)开展志愿服务。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心理健康等内容,以“青年之家”“志愿服务U站”等为阵地依托,开展“四点半课堂”“志愿伴读室”等示范性项目,为青少年提供课后服务。为其他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咨询、助老助残、社会融入等有温度的服务。

(三)组织社会调查。结合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鼓励大学生带课题、项目到社区报到,将学术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做到知行合一。

(四)促进基层团建。协助街道、社区开展团的组织建设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通过主题团日、主题团课等方式,面向基层群众宣讲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三、工作方式

集中报到类项目大学生暑假期间需到实践单位全职协助开展工作至少一个月,配合实践单位通过课余时间报到或线上远程协助等方式做好相关工作。

实践项目结束前原则上完成一篇实践调研报告,以“课题-运用”模式,促进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基层团组织质量提升。

四、报名流程

有意参加且符合招募条件的同学请7月5日12:00前点击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WUF6b0dyQ0NhaGxI认真填写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报名信息表提交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五、注意事项

(一)岗前指导。实践期间,实践单位为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安排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原则上由基层党、团组织负责人担任,对参与实践活动的大学生进行培训辅导,明确工作任务和基础工作方法,帮助学生尽快熟悉和掌握工作流程。相关街道、社区解决好实践后勤保障问题。

(二)人员分配。实践锻炼的岗位最终安排将结合具体报名的人数、岗位的匹配度及申报个人的意愿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

(三)组织保障。校区配备1名教师作为此次社会实践联络人,负责与用人单位对接,并做好学生指导和管理工作。

(四)工作鉴定。社会实践期满后,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梳理总结期间个人工作情况和成绩,形成调研报告。相关街道、社区对其社会实践期间的表现情况作出鉴定,送达社会实践大学生所在学校,为参与本次实践的学生颁发实践证书,表现优秀的在省、市、区各级共青团荣誉评比和青马工程培训等优先推荐。

(五)请完成报名的同学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2024实践锻炼交流群”,相关工作安排和选拔方式将在群里通知。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4626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525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