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为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学校将启动2020-2021参保年度全日制学生参加深圳市社保局大学生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其中不含生育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
(一)参保对象:我校学籍的全体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保险关系同学个人健康保障,全体全日制学生(含本、硕、博)均应参加大学生医保。非全日制学生或已经参加成人社保的,无法参保。
(二)参保待遇:大学生医保包括大病门诊、住院医疗保险和社康门诊待遇,具体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二档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缴费标准:本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用为1022.02元,其中深圳市政府补助606元,个人只需缴费416.02元。
缴费方式:按学年度缴费,以班级为单位由各学院统一收取。各学院统一将费用收齐后转账至学校账户(开户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大学城支行,银行账号:0142100327638)。
(四)办理时间:9月7日至9月18日,请各学院学工秘书于9月18日上午12:00前将参保人员名单电子版(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附件1-2)、签字扫描版(副书记签字),以及转账凭证(转账截图)通过腾讯通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请确保钱款与人数相对应。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本学院医保工作。
(二)各学院要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将国家、深圳市有关政策精神讲深讲透(可参考“哈小深”医保政策宣传材料),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
(三)大学生医保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学生参保资料,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各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以免延误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进度。
三、注意事项
(一)2020年度新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均需办理金融社保卡(已持有深圳市金融医保卡的学生不需要办理),才能正常使用医保卡(详情请参考附件3)。
(二)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学生可登录社保局中“个人服务网上系统”选定一家社康中心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4)。
(三)2.5年学制研究生最后半年依然可参保,毕业后半年可继续享有大学生医保待遇,可正常购买社保但无法同时购买社保中医保部分。2021年9月后,学生需进行停保操作,就业单位可为其正常购买社保中的医保和生育保险部分。
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86544619。
特别说明: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与社保机构之间直接发生医疗保障服务关系。大学生医保申请系统维护、相关政策及流程解释权均在深圳市社保局,学校为组织单位,不持有解释权。如有特别疑问,请直接咨询深圳市社保局电话12333。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