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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就医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大学生医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为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学校将启动2020-2021参保年度全日制学生参加深圳市社保局大学生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其中不含生育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

(一)参保对象:我校学籍全体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保险关系同学个人健康保障,全体全日制学生(含本、硕、博)均应参加大学生医保。非全日制学生或已经参加成人社保的,无法参保。

(二)参保待遇:大学生医保包括大病门诊、住院医疗保险和社康门诊待遇,具体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二档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缴费标准:本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用为1022.02元,其中深圳市政府补助606元,个人只需缴费416.02

缴费方式:按学年度缴费,以班级为单位由各学院统一收取各学院统一将费用收齐后转账至学校账户(开户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大学城支行,银行账号:0142100327638)。

(四)办理时间:9月7日至9月18日,请各学院学工秘书于9月18日上午12:00前将参保人员名单电子版(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附件1-2)、签字扫描版(副书记签字),以及转账凭证(转账截图)通过腾讯通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请确保钱款与人数相对应。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本学院医保工作。

(二)各学院要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将国家、深圳市有关政策精神讲深讲透(可参考“哈小深”医保政策宣传材料),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

(三)大学生医保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学生参保资料,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各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以免延误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进度。

注意事项

(一)2020年度新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均需办理金融社保卡(已持有深圳市金融医保卡的学生不需要办理),才能正常使用医保卡(详情请参考附件3)。

(二)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学生可登录社保局中“个人服务网上系统”选定一家社康中心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4)。

(三)2.5年学制研究生最后半年依然可参保,毕业后半年可继续享有大学生医保待遇,可正常购买社保但无法同时购买社保中医保部分。2021年9月后,学生需进行停保操作,就业单位可为其正常购买社保中的医保和生育保险部分。

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86544619。

特别说明: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与社保机构之间直接发生医疗保障服务关系。大学生医保申请系统维护、相关政策及流程解释权均在深圳市社保局,学校为组织单位,不持有解释权。如有特别疑问,请直接咨询深圳市社保局电话12333。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