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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助学贷款

关于办理2020-2021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助学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规定,现将学校2020-2021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申请材料

(一)本人学生证;

(二)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须监护人提供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附件3);

(三)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

四、申请金额

本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五、办理流程

(一)学院申请。需要申请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学工秘书审核汇总统计申请贷款学生名单(见附件1),于11月23日中午12:00向学工部李颖老师报送附件1电子版;

(二)线上申请。需要申请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上发起申请;

(三)银行审批。中国银行审核学生贷款资格,学生可查看审批进度。

请各学院认真协助做好2020-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审核工作,如有特殊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鉴于今年为首次应用线上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请所有申请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加入QQ群(HITSZ2020校园地国助贷款,群号:1009109995,申请时请注明学号姓名)。

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86544619。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20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单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国助产品介绍及申请操作指南.jpg
附件【附件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父母同意书.doc
附件【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