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助学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规定,现将学校2020-2021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申请材料
(一)本人学生证;
(二)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须监护人提供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附件3);
(三)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
四、申请金额
本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五、办理流程
(一)学院申请。需要申请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学工秘书审核汇总统计申请贷款学生名单(见附件1),于11月23日中午12:00向学工部李颖老师报送附件1电子版;
(二)线上申请。需要申请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上发起申请;
(三)银行审批。中国银行审核学生贷款资格,学生可查看审批进度。
请各学院认真协助做好2020-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审核工作,如有特殊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鉴于今年为首次应用线上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请所有申请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加入QQ群(HITSZ2020校园地国助贷款,群号:1009109995,申请时请注明学号姓名)。
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86544619。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1月19日